申請應備資料

申請應備資料

一、申請資料:(相關電子檔案請逕至計畫網站下載,請於下述文件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章,惟計畫書得於封面及書邊蓋章。如為影本者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一)計畫申請表1份(如附件1)及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1,申請單位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者,請填具本表,以免受罰)。

 

(二)提案單位如為非政府投資或捐助成立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須檢附負責人、理(董、監)事人員等名單1份(如附件2)。

 

(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3)。

 

(四)計畫書1式12份(計畫大綱如附件4,裝訂方式不限)及計畫書電子檔光碟1份(電子檔請燒錄於光碟片)。

 

(五)資格證明文件1份(擇ㄧ檢附)。

1.營利社團法人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非營利性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非公立之研究機構、大專院校應檢附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六)信用證明文件1份(以下擇ㄧ檢附)。

1.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二、送件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一科(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三、本計畫網址:http://www.standards.org.tw/

 

 

 

計畫申請表及身分關係揭露表(1份,應加蓋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章)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計畫書(1式12份)及計畫書電子檔(1份)

資格證明文件

信用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立案證明或 法人登記證影本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營利社團法人

擇一

非營利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擇一

非公立之研究機構

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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