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請問到國外出差時,若無法取得當地內陸的交通費票根,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辦理核銷?
長途大眾運輸交通費須實報實銷(市區火車、公車、捷運已包含在日支費中,不能報支,長途才可報支),如果無法取得票根,請填寫「支出證明單」並檢附票價證明(請上網查詢票價並列印下來當作附件)。
-
請問參與國際標準化會議,可否用「辦公費」購買國外標準?
不可以。辦公費僅用在出差人員出國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交際費及雜費。(前述所定禮品交際及雜費,包括禮品費、交際費、計程車費、租車費等費用。)
-
請問人事費是否包含保險費、獎金在內?
不包含。
-
請問提前結案有日期的限制嗎?應如何辦理?
提前結案沒有日期限制,煩請將結案報告送至計畫管理單位,由計畫管理單位安排委員進行書審,再請依委員意見作修正,並於規定期限內將結案報告修正版乙式2份、電子檔光碟1份及核銷單據提送標檢局辦理核銷。
惟配合政府會計作業,雖提前辦理結案,補助款項無法提前撥付,仍需等到12月才能撥付本筆費用。
-
請問國外差旅費能否報支計程車資?在〔計畫經費編列及核銷注意事項〕裡規定每日600/人,如果超過預算也只能申請600元嗎?
雜費(含計程車費)=每人600元/天 X 天數,是以總數來看,例如出差5天,即可報支3000元的雜費。
-
請問國外差旅費的日支費(生活費用)需要檢附收據核銷嗎?
此費用核銷不需要單據,多不退少不補,計算方式=日支數(美元) X 出國前一日臺灣銀行美元即期賣出匯率 X 天數,惟
(1) 返國當日及在機上過夜,以日支數30%計算之;
(2) 如有供應早餐,須扣日支費4%,供應午餐或晚餐,須扣日支費8%。 -
核銷須檢附補助款及自籌款各部分的單據,惟單據很難湊到或切割至剛好的金額,請問應如何報支呢?
補助款的單據須大於或等於補助款的金額,不必湊到剛好的金額。有些單位為避免麻煩,檢附全部的單據正本核銷,單位內部則保留影本作帳存查。
-
請問膳雜費核銷有無上限?
目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已將「膳雜費」改為「雜費」,每天400元,依實際出差天數報支,沒有規定上限。
-
請問結案時所提送之結案工作報告,有無特定之附件項目要求?
計畫工作項目如包含召開會議、參與會議、辦理推廣活動等事項,於結案時應一併交付相關之會議紀錄、出席(國)報告及會議資料供參。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四號 電話:(02)23431700 本局業務諮詢專線:0800-007-123
建議最佳瀏覽為使用IE5.0以上版本及1024*768螢幕解晰度 著作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