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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補助案常見問題    提案申請


  • 請問為什麼要配合建立標準化工作組織 ? 是否需要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本補助案推動之主要目的為培植產業團體具備長期參與標準化活動之能力,並持續推展國內標準化相關事務,因此希冀受補助單位能夠配合組織標準化相關工作人力,系統性且持續性地參與標準化事務。本工作組織並無人數限制,提案單位可就計畫預計投入人力進行編組,並將工作小組之組織圖呈現於計畫書中即可。

  • 請問申請標的中的「產業團體標準之制定」是否包含標準修訂?

    是的,除了標準的制定之外也包含了標準的修訂。

  • 請問補助款的額度有沒有上下限?

    政府補助款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為限,單一計畫總補助款申請上限為新台幣40萬元。假設A計畫總經費為新台幣60萬元,則政府補助款最高補助30萬元(50%)。又如,B計畫總經費為新台幣150萬元,則政府補助款最高補助40萬元。

    [註]單一計畫總補助款申請上限以當年度公告資訊為準。

  • 請問本單位之業務內容屬A領域,所申請之補助計畫可否為制定B領域標準工作?

    為培植公協會或企業等團體長期參與標準化事務之能力,建議貴單位所提之補助計畫工作內容以符合單位業務領域為優先。

  • 依據補助情形,每一計畫補助金額不高,希望能參酌政府推動之重點,優先或明列相關產業領域之補助經費

    由於本年度編列之經費不高,尚無法針對政府推動之重點產業或新興產業優先予以補助,目前以鼓勵各產業界積極投入參與標準化活動之範疇為主要補助對象,如有涉及科研之計畫,宜考量將計畫分割,另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科研補助或委辦計畫為妥。
     

  • 請問同一個計畫過去曾向其它政府單位申請補助,但未申請過參與國際標準會議(差旅費),是否能再申請本補助案?

    該計畫不符合本案資格。依據審計部規定,同一案件不得重複申請二個以上政府機構之補助經費。

  • 請問公司內已在進行的計畫可否申請提案?

    可提案申請,但經費報支僅限於計畫核准之執行期程,非計畫執行期程之支用單據,將無法列入核銷,爰請參照此原則,將計畫經費作適當之切割。

  • 請問申請「標準人才培訓」如有收費行為,是否會有稅務問題?

    標準人才培訓如涉及收費行為,請自行洽詢稅務機關,倘若稅務機關認定有利益收入需繳稅時,該稅務與本局補助案無關,請受補助單位自行負擔。

  • 何謂「標準」?

    經由共識與某一公認的機構核准,提供一般或重複使用以提供各項活動或其結果有關的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所建立之文件,期使在某一情況下獲致秩序的最佳程度。

  • 何謂「標準化」?

    指在一定的範疇內,針對實際或潛在的問題,建立共同而經常使用的條款之活動,以期達成秩序的最佳程度。此標準化活動,特別包括標準之制定、發行及實施等過程。標準化的主要利益是改進產品、過程及服務之適切性,以達成既定目標,防止貿易障礙,並促進技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