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導覽 | 參訪人數:294402


 首頁  標準化活動補助作業    計畫作業流程

計畫作業流程

 

作業流程

工作說明


 

公告:

索取資料或上網查詢,並詳讀申請須知。

http://www.standards.org.tw/

 

投件申請:

備妥本須知中「貳、申請應備資料」所列項目,掛號郵寄或親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一科(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資格審查:

審查申請資格、申請標的、計畫書格式、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是否與規定一致。

計畫審查會議:

邀集相關評審委員召開計畫審查會議,所有申請案經審議完成後,擬定補助名單及補助經費。

簽約:

經計畫審查會議核定之計畫,應於補助核准函所定期間備妥依審查決議修正之計畫書、受補助單位已用印契約書及相關文件,辦理簽約事宜。未於期限內完成簽約作業,喪失獲補助資格。但經本局同意展延且展延期間未超過一個月者,不在此限。

結案及撥款:

1.受補助單位於計畫結案日前,提交相關結案工作報告(紙本1式5份、電子檔光碟1份),辦理結案審查。

2.結案審查完成後,應依審查意見確實修正,並檢附修正後之結案工作報告(紙本1式2份、電子檔光碟1份)、全部支用單據[政府補助款部分(人事費及業務費)檢附正本、自籌款部分檢附影本]、收支明細表(詳列支出用途)及支出分攤表,辦理支用單據審查。

3.支用單據審查完成後,受補助單位提送本局所核定金額之發票或收據,辦理補助款項核銷。